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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第一周三级听课活动的通知
2016-08-30 11:16  

教督字[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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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第一周三级听课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技学院:

我校201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将于829日全面展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三级听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1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三级听课制度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规范课堂教学纪律、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等方面的督查指导作用,根据学校领导指示,新学期开学第一周(829--92日)为我校三级教学管理干部听课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学期开学第一天(829日)第一节课,学校领导将分别深入教学楼进行跟班听课,由教务处负责落实。

二、各教学院部教学办要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三级听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1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在开学第一周的听课安排。

三、听课次数:各教学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在开学第一周跟班听课每人不得少于2次。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务必协助院部领导抓好检查落实。

四、听课范围:2016年秋季学期二、三本各年级、各专业所有课程的理论教学。

五、听课要求:各教学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在每次听课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并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授课水平与质量,以及被听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价,写出简短评语。

六、信息反馈:

   1.各院部教学办务必认真负责地统一收齐本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的《听课记录表》及听课评价,并装订成册,于开学第二周的96日以前送交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核查。如送交不及时或有遗漏,由院部教学办自行负责。

2.各教学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在开学第一周的跟班听课情况,由教学督导办公室经过核查汇总后,向学校领导和全校进行通报。

3.各院部领导和学科组正、副组长(教研室正、副主任)对本院部被听课教师和学生班级的评价信息,由各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反馈给授课教师本人和本院部学办。

4.涉及对兄弟院部授课教师和学生班级的评价信息,则由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转达给有关院部教学督导组,由有关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反馈给授课教师本人和本院部学办。

特此通知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6824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理论课听课记录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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