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字【2023】05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巡考监考和督导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强化全校各级干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考风考纪建设,教学督导办公室将对学校机关各处室干部和教学院部领导及教师参加期末考试巡考、监考、遵守巡考监考纪律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关处级干部必须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印发的《关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试校领导巡视及机关处级干部巡考、科级以上干部监考安排的通知》(教务字【2023】70号)的要求,按时参加巡考,做到全程定点巡考,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定点巡考地点。如因公务活动与本人巡考时间发生冲突需安排本处室科级以上干部代为巡考,须在巡考前将代为巡考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学督导办公室,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否则视为巡考脱岗教学事故。
二、机关处级干部巡考时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巡考证”和“巡考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巡考时佩戴“巡考证”,巡考结束后填写“巡考情况登记表”分别送交教学督导办公室和教务处考试中心各一份备案。
三、机关处级干部巡考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指定巡考地点,负责巡查本人定点负责的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和考试秩序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理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考场秩序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等。同时负责指导监考人员应急处置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试的公正公平。
四、机关处、科级干部参加院部统一安排的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监考人员名单与时间、地点安排确定以后不得擅自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由他人代替,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学督导办公室,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代为监考人员必须是本部门人员,不得跨部门请人代为监考。
五、各院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在期末考试前应召开本院部教师和学生班、团干部考前会议,进行巡考监考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认真落实好本院部各门课程的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和巡考干部的人员安排,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本院部教师监考无违规、收卷无差错、学生参考无违纪、无舞弊。
六、各院部主要领导要参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印发的文件(教务字【2023】70号)的要求,带头参加考场巡查,加强对本院部教师和干部执行巡考、监考纪律,以及本院部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的巡查。巡考前须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巡考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巡考结束后填写“巡考情况登记表”分别送交教学督导办公室和教务处考试中心各一份备案。
七、各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和院部教学督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本院部教师和干部执行巡考、监考纪律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次集体巡考人员不得超过3人。包括巡查本院部主考课程负责人、本院部监考教师是否及时到岗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考场清理是否彻底、本院部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考场秩序是否正常等,并协助主考课程负责人及本院部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试的公平公正。
八、课程考试期间,学校教学督导员将对课程考试进行巡视(具体安排见附件1)。
九、各院部监考人员和课程主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监考准备工作。各门课程的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不得离开考场、不得阅看与监考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得拨打和接听电话、不得用手机上网,手机必须关机或调为静音,不得自行邀请非本院部人员或在读研究生代替监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本院部教师代为监考,必须获得院部领导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学督导办公室,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组织教学督导员对各考场监考人员进行核对登记,对擅自找人代为监考者予以通报。监考人员无故迟到、缺席或未经本部门同意而擅自找人代为监考者,一经发现则提交教务部门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学生工作处要及时组织各教学院部学生工作干部、研究生管理干部在学生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积极备考、诚信应考,坚决抵制和杜绝替他人代考、夹带答案、偷看抄袭等违纪违规和舞弊行为。同时要提醒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以备监考教师查验。
附件1.教学督导员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巡查安排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监(巡)考人员替换申请表
附件1:教学督导员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巡查安排表
教学督导员 |
周次 |
巡视时间 |
巡视地点 |
上午 (09:00-11:00) |
下午 (14:20-16:20) |
校区 |
楼栋 |
考场数/考试人数 |
考场数/考试人数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4 |
2023年 5月22日 (星期一) |
阳明 |
教学楼 |
1/30 |
|
湾里 |
明志楼 |
10/365 |
17/676 |
知行楼 |
7/244 |
|
劝学楼 |
4/133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4 |
2023年 5月23日 (星期二) |
阳明 |
教学楼 |
|
3/141 |
湾里 |
明志楼 |
2/103 |
10/386 |
劝学楼 |
6/196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4 |
2023年 5月24日 (星期三) |
阳明 |
教学楼 |
|
|
湾里 |
明志楼 |
4/163 |
6/211 |
知行楼 |
3/116 |
16/597 |
劝学楼 |
4/150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4 |
2023年 5月25日 (星期四) |
湾里 |
明志楼 |
5/172 |
5/198 |
知行楼 |
6/228 |
|
劝学楼 |
4/123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4 |
2023年 5月26日 (星期五) |
阳明 |
教学楼 |
8/322 |
|
湾里 |
明志楼 |
5/252 |
22/1027 |
知行楼 |
4/176 |
19/671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6 |
2023年 6月7日 (星期三) |
湾里 |
明志楼 |
9/391 |
20/717 |
知行楼 |
2/97 |
|
劝学楼 |
4/133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6 |
2023年 6月8日 (星期四) |
湾里 |
明志楼 |
4/132 |
9/379 |
知行楼 |
4/133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6 |
2023年 6月9日 (星期五) |
阳明 |
教学楼 |
2/111 |
|
湾里 |
明志楼 |
4/173 |
21/975 |
知行楼 |
11/471 |
21/947 |
劝学楼 |
|
4/122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7 |
2023年 6月12日 (星期一) |
阳明 |
教学楼 |
24/862 |
|
湾里 |
明志楼 |
24/1119 |
23/1060 |
知行楼 |
17/722 |
25/818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7 |
2023年 6月13日 (星期二) |
阳明 |
教学楼 |
7/239 |
9/324 |
湾里 |
明志楼 |
22/970 |
26/1142 |
知行楼 |
19/929 |
22/887 |
劝学楼 |
9/340 |
4/144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7 |
2023年 6月14日 (星期三) |
阳明 |
教学楼 |
9/327 |
15/535 |
湾里 |
明志楼 |
23/1132 |
25/1013 |
知行楼 |
16/753 |
23/927 |
劝学楼 |
19/679 |
6/208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7 |
2023年 6月15日 (星期四) |
阳明 |
教学楼 |
9/352 |
17/621 |
湾里 |
明志楼 |
24/1166 |
24/1319 |
知行楼 |
21/894 |
18/918 |
劝学楼 |
12/481 |
21/755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7 |
2023年 6月16日 (星期五) |
阳明 |
教学楼 |
|
18/651 |
湾里 |
明志楼 |
24/1343 |
17/878 |
知行楼 |
24/1234 |
22/910 |
劝学楼 |
37/1279 |
32/1122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8 |
2023年 6月19日 (星期一) |
阳明 |
教学楼 |
2/111 |
18/651 |
湾里 |
明志楼 |
25/1178 |
22/1131 |
知行楼 |
24/1219 |
19/834 |
劝学楼 |
14/459 |
8/272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8 |
2023年 6月20日 (星期二) |
阳明 |
教学楼 |
8/322 |
17/593 |
湾里 |
明志楼 |
24/1199 |
23/1071 |
知行楼 |
23/910 |
22/1112 |
劝学楼 |
9/280 |
13/437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8 |
2023年 6月21日 (星期三) |
阳明 |
教学楼 |
2/111 |
24/862 |
湾里 |
明志楼 |
25/1132 |
18/789 |
知行楼 |
22/1038 |
19/777 |
劝学楼 |
19/691 |
|
余日跃、许军谢一辉、吴翔 聂望 |
18 |
2023年 6月25日 (星期日) |
阳明 |
教学楼 |
11/438 |
|
湾里 |
明志楼 |
24/1173 |
知行楼 |
20/677 |
劝学楼 |
10/368 |
附件2:
江西中医药大学监(巡)考人员替换申请表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开课院部 |
|
考 试 课 程 |
|
考 场 |
|
原监(巡)考 人员信息 |
姓名 |
|
所在院部 |
|
联系电话 |
|
替监(巡)考 人员信息 |
姓名 |
|
所在院部 |
|
联系电话 |
|
替换监(巡)考原因 |
|
替监(巡)考人员所在院部审批意见: 批准人(签名): 院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学校教学督导办及两位教师所在部门存档。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办公室制表